从全国旅游发展大会看我国文旅市场前景
2019年,高雄市高齡整合長期照護中心新建工程,工人被板模砸死。
還有,莎士比亞也總共只活了五十二歲而已(我已不方便稱他莎翁了),這紙清單短一些但同樣可繼續列下去,諸如雪萊和拜倫都沒活超過三十歲,波特萊爾四十六歲,普希金死於決鬥不滿三十七歲,果戈里曾把這種早逝稱之為「天才人物的痼疾」,這話讓我們這些活著稍久的人有某種現形乃至於作賊的味道,至少證明不是天才,而果戈里自己也是四十三歲就燈枯油盡而死,留下來殘缺不全的《死魂靈》,他毫無疑義也是個小說天才。這是一個平等而且自由的閱讀位置,讓我們得以四面八方從更多深具意義的路徑進入、並隨時自由的離開內容(也就不必身陷稍後的大革命神聖陷阱之中),而且,我們自己的經驗、所學所知、思維和生命構成也「恢復」了存在和意義,可同質的和書寫者、宣言內容往復的銜接起來,不只是單向的領受,這因此會是一種更準確、精緻也更持久的閱讀,來自於我們成功的掌握了它的邊界,我們知道了書寫者是兩個嗓音真實的普通人。
年輕人也很難不喜歡尼采,懂不懂都先奉他為名再說,他的姿態和語調先內容一大步吸引年輕人,他於是也是個被歷史評價、被後代閱讀稍微高估的人,包括質和量。或者說,在意識到他們年齡同時,我們有所憑依的讓馬克思和恩格斯恢復成為完整的、很具體的、可感受可理解的兩個人(當然,虔信者仍可以頑強的說比方天使沒年紀考量的必要,天使可以各種年齡的形貌現身,做不到這點他算什麼天使?),我們於是很簡單就得到了一個外於宣言內容的珍貴閱讀,外於還包括先於和後於,也就是說,不僅多出空間的多重視角,還多出來時間的經歷、變化和驗證這一紙清單大可一路列下去,直到它接近於人類偉大作品總目錄的厚度為止。至於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之前整整十年的靜默冥思,完成時他五十七歲,正正好是我剛過去的年紀。所以說,在讚歎不已之餘,我們要不要就此相信這是一份先知的文件,是一則穿透了總結了人類全部所知所能、再不留一絲歷史奧祕陰影、揭示人類全體無可遁逃命運、而且一字一句都不容改動不許懷疑也就不用多想的最後神諭?還是說,這毋甯更像寫一首詩呢?帶著年輕人的滿滿激情、以及年輕時日很難避免的虛張聲勢和巴洛克風? 心裡比對著我兒子每天生活裡的種種,如今我更好奇的是,他們二位下筆時刻的心思狀態和其實際書寫過程。
或者說,在意識到他們年齡同時,我們有所憑依的讓馬克思和恩格斯恢復成為完整的、很具體的、可感受可理解的兩個人(當然,虔信者仍可以頑強的說比方天使沒年紀考量的必要,天使可以各種年齡的形貌現身,做不到這點他算什麼天使?),我們於是很簡單就得到了一個外於宣言內容的珍貴閱讀,外於還包括先於和後於,也就是說,不僅多出空間的多重視角,還多出來時間的經歷、變化和驗證。年輕人也很難不喜歡尼采,懂不懂都先奉他為名再說,他的姿態和語調先內容一大步吸引年輕人,他於是也是個被歷史評價、被後代閱讀稍微高估的人,包括質和量。健保費則由雇主、勞工和政府按照比例分攤。
因此,不論新人妹是否已參加勞保或身兼多職,老闆都還是要幫其申報參加勞保。原先職災保險是附屬於勞保,依附在《勞工保險條例》中的規定,後來考量許多中小型企業的經費人力較有限,無法提供員工較完善的職災預防和重建,於是另立專法,希望提供勞工朋友更完善的保障。雇主幫員工申報參加勞保同時會自動加入就業保險資格,符合就保資格的勞工,可以申請的保險給付有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失業勞工及眷屬健保費補助,和勞保相同,若雇主沒有依法幫員工投保就保,導致員工無法請領上述保險給付,勞工可向雇主求償。勞工如果到沒有提供勞健保的公司上班而自行去保工會,對自身的權益十分沒有保障,而對雇主來說,未依規定幫員工申報參加勞健保,也會因此被裁罰、負賠償責任,可說是很不划算的做法。
錯誤二:為了節省保費或多領保險給付而低報或高報薪水 情境: 新人妹北漂工作,加上在外租房子,每月生活都十分吃緊,為了節省開銷,她在到職時和B老闆談好低報薪水來節省勞健保費……。不同於就保、健保不能重複投保(通常會選擇主要工作的雇主為投保單位),勞保是可以重複加保在多家公司的。
下面透過一張圖表及簡要說明這三項強制保險的內涵與加保規定,讓你可以一次對照了解。至於保費部分和原先規定一樣由雇主全額負擔,雇主雖需要負擔全額保費,但員工如果發生職災,雇主就可用勞工請領的保險給付金額抵充職災補償責任,減輕職場意外發生時,雇主動輒需花上數十萬甚至上百萬元的賠償壓力。就業保險(就保) 公司只要僱用1名員工,雇主就要幫新進人員在「到職當日」投保就保(就業保險法§5),因此即使公司不滿5人仍要幫勞工申報參加就保。錯誤三:從員工薪水裡面扣雇主應負擔保費用 情境: 新人妹和和B老闆談好薪水每月為3萬元,但拿到頭一個月實領的薪水後發被扣了好幾千元,向老闆詢問後,才發現公司除了代扣勞健保的項目,還把老闆應負擔的保險費也從本薪裡一起扣除……。
全民健康保險(健保) 公司只要僱用員工,雇主就應該幫其投保健保,一般受僱勞工多屬於第一類的被保險人(全民健康保險法§10),雇主應在員工「到職三日內」向健保署申報加保。但B老闆若未幫新人妹投保,則除了要付給她原領工資(註)外,其他醫療等費用都需要全額補償。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
職災保險(職保) 根據今年(2022年)5月1日上路的職災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公司只要僱用員工,無論人數,雇主都必須在新進員工「到職當日」投保職保(職災保險與保護法§6)。再來,不論是短報或多報保險費,將會依照不同規定處2-4倍罰鍰,並追繳多領的保險給付(勞保條例§72Ⅲ、就業保險法§38Ⅲ、全民健康保險法§89)。
而勞保其實包含了「普通事故保險」和「職業災害保險」,其中普通事故保險費是由雇主、勞工和政府按照比例分攤,職災保險費則由雇主全額負擔。雇主沒有依規定幫員工在到職當天申報參加勞保, 除了須補繳保費,還會被處行政罰鍰,為應繳保費的4-10倍金額(勞保條例§72Ⅰ、就業保險法§38Ⅰ),而沒有加保期間勞工因此造成損害還可向雇主求償。
錯誤一:漏幫新進人員在到職當天申報加保 情境: 新人妹4月1日就去新公司報到上班,但B老闆因為太忙完全忘記幫其加保,沒想到新人妹在上班第三天途中發生嚴重車禍,B老闆才發現大事不妙……。薪資少申報可以節省保險費用,然而員工一旦發生意外需要請領保險給付時,損失還是要雇主賠償。例如,當員工發生職災,不論雇主有無過失,都必須負職業災害補償責任(勞基法§59),而雇主如果沒有幫員工投勞保,就沒辦法抵充員工醫療、傷病、失能、死亡等各項勞工保險給付。實務中常發生雇主不清楚法令規定或為了規避保費而未按照程序加保,這些都是違法的。上面情境中,新人妹因為車禍嚴重須住院治療、暫時無法工作,如果B老闆有幫其投保勞保,其可在無法工作第4天起向勞保局請領職業傷病補償費,B老闆只要給足勞保傷病給付的差額即可不論受測者回答幾個,都無法得知其真正意義上是哪幾個。
但如果選項裡增加了中國呢?假設今天有一位受測者B,他對美日韓的看法都跟受測者A相同,而對於中國,則認為別說是台灣的朋友了,根本就是敵人。第二,「計數」類型問題明顯違反了問卷設計的主要原則之一:不要在同一個問題裡問兩件事。
但很可惜地,現實並沒有這麼簡單。為何問卷分析結果可能出現偏差? 第一,所長團隊忽略了「計數」類型題目隱含的「分群」意涵、與平行選項帶來的比較狀態,也忽略了選項中的「離群值」會造成分群標準變更的這個現象。
在無法確認受測者真實意圖的情況下,就擅自將其歸類在其中某類,這樣的解讀太過粗糙及武斷。延伸閱讀 【專訪】兩岸接觸是和解還是誤解?中研院吳重禮談台灣民眾各世代的「中國印象」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
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受測者的確有可能是隱藏的「認為中國是朋友」人口,但也有可能完全相反,是「認為中國是敵人」的人口。因無法從回答裡得知受測者真實想法,這個題目的存在無法達成統計意義,對此正確的解讀應該是:(因問卷題目設計不夠完善)無法評估。此時當他面對「 美國、日本、韓國、中國,其中有幾個是台灣的朋友? 」這個問題,很有可能會回答三個:美國、日本和韓國,因為在敵人面前,不是敵人的都可稱之為「朋友」。
舉例來說,將數組「10、20、30、70、80、90」分為兩群,不論是人工分群或由統計方法計算,都會將之分為「10、20、30」和「70、80、90」兩群。在上述假設的情境中,和對照組相比,實驗組的計數增加,但反應的並不是追加的選項(中國)本身,而是追加的選項帶來的分群基準改變,進而促使舊選項(韓國)在「是不是朋友」的殘酷二選一中由「不是」變成「是」。
「 美國、日本、韓國、中國,其中有幾個是台灣的朋友?」,實質上的意義是在問四個問題: 美國是不是台灣的朋友 日本是不是台灣的朋友 韓國是不是台灣的朋友 中國是不是台灣的朋友 這是四重負載了,問了四個問題,卻只回收一個答案。如同所長所言,只要題目設計稍有不同,就可能會形成完全不同的結果。
) 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呢?因為問卷是對人的,每一個小細節都會影響受測者的回答。文:葉風 《關鍵評論網》的文章〈【專訪】兩岸接觸是和解還是誤解?中研院吳重禮談台灣民眾各世代的「中國印象」〉中提到,所長運用「項目計數法」巧思,推估隱藏的認為「中國是台灣的朋友」的民眾比例,比直接承認的民眾多很多。
在實驗組計數高於對照組的情況下,的確有可能增加的計數是中國,但也有可能不是。但如果再追加一個離群值「1000」,則原數組 「10、20、30、70、80、90」全部都會被分在同一群,追加的「1000」自己一群。這個題目就是這樣的原理。每個人的標準不同,假設今天有一個受測者A,他是一個受過鋪天蓋地的美國日本政治友好新聞洗禮、卻沒接收過任何韓國政府表態資訊的民眾,那麼他可能會認為韓國對台灣並沒有好到能稱之為「朋友」的地步,因此在回答的計數中排除韓國,回答:兩個。
這是為了避免雙重負載, 因其可能會造成無法得知受測者實際意思 的窘境。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
因此所長對結果的解讀:『隱藏的認為中國是朋友的人數比例很高』──這是錯誤的。這中間的落差,所長團隊認為是「認為中國是朋友」的案例,但以上述假設來看,其實也可能是「認為中國是敵人」的案例──實際上增加的計數並不是中國,而是韓國。
以問卷結果而言,在不含中國選項的問題裡回答兩個朋友,含中國選項的問題裡回答三個第二,「計數」類型問題明顯違反了問卷設計的主要原則之一:不要在同一個問題裡問兩件事。